汽車貸款業務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與銀行辦理此項業務所需的法律常識; 2.您確認提交給銀行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和有效的,已經確知提供與簽署本合同有關的虛假文件資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在簽署本合同時,您已確認對本合同的全部條款特別是加黑字體部分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各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4.您已經確認自己有權簽署本合同,并且知道簽署本合同后所享有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 5.本合同文本僅為示范文本,并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6.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您可以向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經辦行咨詢。 河北銀行客服(投訴)電話:4006129999;河北銀行網站:http://m.longxinrt.com。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經各方協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說明:1.本合同中的¨表示選擇,選中者劃×,不選者劃○。 2.本合同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定,并不影響合同內容的理解和解釋。 3.本合同由貸款條款、違約責任條款、其他約定條款等內容組成。 貸款條款
本合同所稱汽車貸款業務,是指甲方同意支付首付款的情況下,向乙方申請將購買汽車的一定金額通過借款支付并分期限償還,經乙方核準后,將借款金額分成相等或不等的若干期,甲方在借款期限內按約定方式還款,并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一定息費的業務。
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僅限于約定的購車用途,借款資金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股本等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于借貸、償還貸款,不用于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或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 申請人通過河北銀行汽車貸款業務購買的汽車用途見第二十八條,貸款期間不得轉賣、過戶、套現或抵押。申請人如有以上行為,河北銀行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貸款業務提前終止,申請人立即一次性償還剩余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全部欠款。
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甲方需特別注意,甲方承擔的債務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等)、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評估、拍賣、過戶稅費、訴訟、仲裁、保全、執行、鑒定、律師代理、送達、公告、差旅等全部費用),以及借款合同不成立、不生效、被解除情況下,借款人因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恢復原狀、贓物返還、承擔違約責任等形成的民事責任和實現民事責任相關的請求權而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等費用。
4.1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4.2 借款發放額、發放時間、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若乙方依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則借款到期日相應提前。
5.1 所謂LPR即 Loan Prime Rate,系由全國銀行業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減基點是指以1年期LPR,或5年期LPR,或其他由全國銀行業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基礎加/減基點,1個基點(BP)=0.01%,點差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如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檔貸款基準利率,或全國銀行業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不再作為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可的貸款基準利率的情況下,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在不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下制定適用于本合同的貸款基準利率,乙方有權單方以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貸款基準利率代替本合同中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或全國銀行業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5.2 逾期利息:乙方對甲方到期(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下同)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含該日)起,依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完畢之日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自逾期之日(含該日)起,依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逐月累算。逾期利率為貸款執行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5.3 挪用利息:甲方挪用貸款的,自挪用之日(含該日)起,依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利率按實際挪用天數計收罰息;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自挪用之日(含該日)起,依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利率按實際挪用天數計收復利。挪用利率為貸款執行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5.4 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罰息利率按較高者計算。 5.5 借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三者之間的關系為:日利率=月利率/30 =年利率/360。 5.6 對于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將按照約定的還款方法以及應執行的利率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和罰息、復利(如有)。 5.7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利率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6.1甲方持續滿足乙方要求的下列各項放款先決條件后,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方式完成放款。先決條件包括: 6.1.1甲方申請貸款時,本合同及相關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6.1.2甲方未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6.1.3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資金; 6.1.4甲方已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付款,或已將首付款存入汽車銷售服務機構賬戶,且該首付款占購車款總額(以乙方認定的汽車價格為準)的比例符合乙方的要求; 6.1.5 甲方的借款資質、信用狀況經乙方調查評審通過,以乙方系統記錄為準; 6.1.6 甲方有關申請資料已經填寫完整,《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文件已經簽署; 6.1.7 貸款發放的其他前提條件。 6.2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降低或放棄部分放款先決條件,甲方不得以該條件作為抗辯乙方的事由。 6.3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乙方在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放款先決條件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資金一次性發放到甲方指定的汽車經銷商賬戶或汽車銷售服務機構賬戶中,見本合同第三十二條。 6.4如因甲方提供的放款賬戶信息錯誤或收款銀行等非乙方原因導致貸款資金劃付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劃付失敗、延遲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6.5 對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或銀聯通道交易異常、系統故障、銀行系統升級維護等原因導致的劃付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劃付失敗、延遲等),甲方應與乙方積極溝通尋求協商解決。對于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劃付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放款賬戶狀態異常等),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因甲方提供的放款賬戶無法完成資金劃付而導致退款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本人名下的其他有效的銀行卡/賬戶或甲方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其他甲方交易對象有效的銀行卡/賬戶,并授權乙方劃轉至甲方的提供銀行卡/賬戶中。 6.6 如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為乙方委托上級行、下級行、同級行或其他行實際發放的,甲方認可該模式并承擔相應清償責任。
7.1 還款方式包括: 7.1.1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內每期以相等的額度(本息合計)償還貸款本息。每期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
(1+月利率)還款期數-1 7.1.2等額本金還款,即每期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額根據上期末貸款余額計算。每期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
還款期數 7.1.3 等本等息還款,即每期等額償還貸款本金、等額償還貸款利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貸款本金×貸款利率
貸款期數 7.2 還款日約定見第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7.3 甲方未能按前述約定按期足額還款,造成貸款逾期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次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并有權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時間直接從甲方在河北銀行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 7.4還款順序 7.4.1借款期限內扣款的還款順序: 7.4.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所產生的罰息、復利; 7.4.1.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歸還的利息、本金; 7.4.1.3合同約定當期應歸還的利息、本金。 乙方有權調整上述順序。 7.4.2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的還款順序 甲方應以下列順序償還逾期貸款: 7.4.2.1支付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過戶稅費等全部費用; 7.4.2.2支付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仲裁、保全、執行、鑒定、律師代理、送達、公告、差旅等全部費用; 7.4.2.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7.4.2.4依次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賠償金、違約金、貸款復利、罰息、本金等。 乙方有權調整上述順序。 7.4.3 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的,還款日不順延,甲方需在約定日期償還欠款。
8.1貸款放款后不允許撤銷,僅能申請提前還款。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允許甲方部分提前還款。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需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償還全部本金并結清全部利息。 8.2提前還款時,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或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8.3貸款提前結清還應滿足的其他條件見本合同第三十六條。 8.4若甲方提前結清貸款的,按照甲方實際占用的資金金額及期限計收利息,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約定計收費用。
9.1 甲方委托乙方(含乙方委托的合作機構)以自動扣款方式從指定還款賬戶中直接扣收應還款項。指定還款賬戶信息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9.2 乙方放款后,甲方必須在每個還款日前一天將足額款項存入約定的還款賬戶。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含乙方委托的合作機構)可直接從該賬戶中扣收有關款項。 9.3 甲方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違約利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所有本外幣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乙方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有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9.4 乙方扣收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甲方承擔。 9.5 作為借款人,甲方應密切注意還款提示及結果,若出現還款延遲、還款失敗或不能等情形,甲方應及時履行向乙方主動還款的義務,若因甲方延誤或拒絕還款導致的貸款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9.6 甲方知曉還款賬戶需狀態正常方可順利實現資金劃轉,對于因非乙方原因導致還款賬戶狀態異常所導致的還款延遲、還款失敗或不能,相關損失和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9.7 如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因非乙方原因出現當月應還金額扣款失敗時,甲方應及時提供其他有效銀行卡/賬戶,在此情況下,甲方授權乙方(含乙方委托的合作機構)直接從其提供的甲方名下其他銀行卡/賬戶中扣劃應還本息。 9.8 如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之外,甲方在乙方有其他借款,在此情況下,乙方(含乙方委托的合作機構)有權決定甲方名下全部借款的扣款還款順序。
乙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政策的變化,在貸款存續期間,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我行規定的擔保。
11.1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1.2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個人身份、還款能力及個人信用的資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合法。 11.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11.4應向汽車經銷商支付符合乙方要求的購車首付款,首付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11.5應按合同的約定向指定還款賬戶內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并不可撤銷的授權乙方從中直接扣款受償。 11.5.1甲方在每期還款日前全額清償當期欠款的,乙方免收甲方罰息; 11.5.2甲方在每期還款日前未全額清償當期欠款的,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貸款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11.6應遵守本合同有關約定,并接受乙方通過合理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11.7采用乙方約定的扣款賬戶授權還款方式的,甲方應按以下要求確保乙方有效扣款: 11.7.1提供真實合法的還款賬戶資料; 11.7.2按約定將每期還款額足額存入還款賬戶中; 11.7.3甲方如變更或取消還款賬戶的,應在到期還款日前七個工作日辦理變更; 11.7.4如還款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足額扣款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并向乙方申請扣款,或及時采用其他有效還款方式。若因還款賬戶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發生變化而導致扣款不成功或扣款金額不足以償還當期欠款所產生的罰息、復利、違約金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11.8甲方應在知悉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1.8.1抵押財產被列入強制征用、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滅失情形的; 11.8.2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發生任何糾紛的; 11.8.3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11.8.4在貸款全部清償前,甲方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對其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11.8.5甲方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 11.8.6擬停留境外三個月以上的; 11.8.7發生重大疾病等原因可能導致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11.8.8未能履行與乙方、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及其他單位或個人訂立的其他借款、融資或擔保等合同義務的; 11.8.9甲方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注冊資金未按期繳足、減少注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并、兼并、收購重組、分立、合資、股權轉讓、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被)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低價或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信用狀況下降等情形的; 11.8.10發生其他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11.9甲方以汽車用于抵押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在放款前辦理貸款購買汽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及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如經乙方書面同意,可在不晚于放款后30天內辦理貸款購買汽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及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 11.10如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服務合同(協議)發生被法院或仲裁機關的判決或裁定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等情形的,甲方應主動償還剩余貸款本金及相應息費。 11.11對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文件,應及時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將回執寄還乙方。 11.12乙方承諾在本合同項下貸款存續期內,每年為貸款所購汽車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商業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確保汽車處于在保狀態。 11.13因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辦理汽車抵押、變賣或過戶汽車、變更汽車用途或使用性質、汽車報廢或保險公司事故理賠等原因需要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辦理汽車解抵押的,甲方需申請貸款提前結清,由此產生的提前還款違約金由甲方承擔。
12.1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辦理貸款放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2.2應妥善保管抵押權屬證明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12.3有權了解、核實甲方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要求甲方提供與借款申請、使用有關的資料、文件。 12.4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 12.5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和其他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12.6甲方未按期足額償還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任何賬戶采取止付措施,或從上述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劃款項為外幣,乙方有權按扣收時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外匯牌價的銀行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清償甲方應付款項。如甲方對乙方還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其他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將前述扣收款項首先用于清償其他任一筆到期債務。 乙方扣收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甲方承擔。 乙方扣收甲方未到期的大額存單、理財、國債等固定期限類產品時,乙方所實施的扣收視同為甲方提前贖回,并按照所扣劃產品協議中約定的贖回規則計付利息或收益,如產品協議未對贖回利息或收益進行約定的,則視為無利息或無收益。 12.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以下任一事項的,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貸款業務提前終止并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剩余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等全部債務,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債權提前結清,將全部待收款項一次性計入甲方當期應還金額,且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甲方損失負責: 12.7.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欠款; 12.7.2甲方資信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影響甲方還款能力的; 12.7.3甲方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12.7.4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照乙方要求及時另行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擔保; 12.7.5甲方與汽車銷售商提前解除或終止購車合同(協議); 12.7.6甲方購車交易、還款記錄出現異常或突發性欺詐風險等情況; 12.7.7甲方違反11.8條項下通知義務的,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實現債權的事件的; 12.7.8如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欠款,或者甲方的還款賬戶被法院等有權機關采取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導致甲方無法扣款受償的,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罰息、復利、違約金等。 12.8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貸款所購汽車投保或私自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商業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有權要求申請人一次性償還剩余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全部欠款。 12.9如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辦理汽車抵押,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款項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及損失由申請人承擔。 違約責任條款
13.1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責任: 13.1.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 13.1.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資金的; 13.1.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13.1.4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13.1.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3.1.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3.1.7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3.1.8甲方或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13.1.9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3.1.10甲方未能履行與乙方、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及其他單位或個人訂立的其他借款、融資或擔保等合同義務的; 13.1.11甲方的個人及資信情況或還貸能力出現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收入降低、失業、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債務等),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13.1.12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還債務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1.13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或雖履行通知義務但影響乙方權益實現的; 13.1.14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4.1宣布貸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乙方因此承擔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14.2解除與甲方的借貸關系; 14.3向甲方收取貸款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 14.4從甲方在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任何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的款項用于抵償甲方應付款項; 14.5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相應損失; 14.6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4.7行使擔保權利; 14.8委托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眾媒體發布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14.9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14.10對甲方在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開立的任何賬戶采取止付操作; 14.11有權采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其他約定條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汽車經銷商就本合同項下貸款購買的汽車有關質量、條件、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乙方無關,本合同仍應正常履行。 甲方與汽車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合同(協議)或甲方與汽車銷售服務機構簽訂的購車服務合同(協議)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的,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甲方及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將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銷售服務機構返還的已付購車款及利息、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銷售服務機構支付的賠償損失款項,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甲方如請求確認其與汽車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合同(協議)無效或變更、撤銷、解除該合同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在上述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變更、撤銷、解除后,根據情況單方面解除與甲方的借貸關系、宣布貸款立即結清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 乙方依上款約定解除與甲方的借貸關系后,甲方應當立即向乙方返還其所欠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乙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相關的費用,或委托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銷售服務機構直接將上述款項歸還乙方。若甲方未能履行歸還義務,乙方保留提起訴訟的權利。
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對甲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為,拖欠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及其他息費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其他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貸款、還款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借貸雙方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21.1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及監管規定嚴格收集、使用甲方及其配偶(如需配偶信息將取得配偶同意)的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包括甲方及其配偶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與甲方購買、使用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相關的信息,以下簡稱“相關信息”)。 21.2甲方及其配偶同意乙方基于業務全流程管理包括業務審核、管理、統計、分析、信用或資質審查判斷、風險識別、債權訴訟或依法委托合法第三方催收、債權轉讓或滿足有權部門合法要求的目的,基于合法方式,在下列范圍內收集和使用“相關信息”(涉及敏感信息的,甲方還將另行取得乙方的單獨同意),甲方及其配偶已明確知曉經同意后,乙方基于下列目的、方式和范圍收集和使用“相關信息”會產生如下后果: 21.2.1 為了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及完善,甲方及其配偶同意乙方將“相關信息”(包括不良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合法有權機構,將產生其他機構或個人能夠通過上述數據庫查知“相關信息”的后果。 21.2.2 當甲方逾期欠款或存在其他違約情形時:乙方經合理努力仍無法與甲方取得直接聯絡的情況下,為盡快避免或者降低逾期或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及其配偶理解并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的關聯人告知甲方的逾期情況,以便在前述關聯人自愿的前提下及時向甲方轉達,提示甲方及時履約。上述情況將產生“相關信息”被關聯人知曉的后果;如上述方式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絡或雖乙方能夠直接或間接與甲方取得聯系但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乙方將在合理控制并盡可能降低影響范圍情況下,依法委托專業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合法合規的相關機構代為評估、催收,依法采取公開、公告催收或債權轉讓等法律允許方式,此種情況將產生債權受讓人、上述相關機構獲取并使用“相關信息”的后果,同時將產生信息披露范圍擴大的后果。 21.2.3 在受托機構及乙方關聯機構(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參股的子公司、金融機構、業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遵守保密義務及采取保密措施情況下,乙方有權委托合法受托機構及關聯機構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采集“相關信息”或對“相關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加工和處理,用于改善提升服務水平、業務風險控制或維護,上述情況將產生受托機構及乙方管理機構將獲取“相關信息”的后果,乙方將督促其遵守保密義務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第三方機構超出本協議約定范圍使用甲方信息的,應取得甲方的單獨同意。
22.1本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本合同第三十八條約定的方式解決。 22.2在爭議處理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23.1本合同項下的乙方的電子數據、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等通知消息、結付息單據、還本付息通知書、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甲方認可因發生借款和還款情況而在銀行計算機系統中產生的電子數據(以下簡稱銀行電子數據)的有效性。 23.2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如有其他擔保,在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放貸款資金。各方均同意一方或各方采用電子簽名并認可其法律效力,一方或各方采用電子簽名的無需再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3.3本合同生效以后,貸款發放以前,乙方發現借款人有不滿足貸款條件的情形時,有權停止發放貸款,雙方同意終止履行本借款合同。 23.4 本合同如以數據電文方式簽署,甲方簽約本合同項下業務的借記卡卡片、密碼、USBKEY等是乙方提供貸款服務過程中識別甲方身份的依據。甲方應對上述借記卡卡片、密碼、USBKEY等身份認證要素進行妥善保管且不得提供給或交于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使用上述要素所完成的一切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甲方應對此產生的后果負責。甲方知悉并認可電子形式合同的效力,并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經當事方協商一致,須另行簽訂變更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5.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本合同尾頁落款簽章處所填寫的甲方住所及地址及本合同雙方確認的電子送達地址。 25.2甲方接受電子送達方式。 25.3電子送達指可以通過電子郵箱、微信、傳真、手機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電子化途徑接受送達人的電子郵箱、通訊終端、即時通訊賬號、訴訟平臺專用賬號等電子地址送達。采用電子送達方式的,以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采用電子送達方式的,向甲方上述其中一個地址送達信息的,視為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 25.4前款送達地址使用范圍包括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時,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訴訟法律文書。 25.5甲方需要變更送達地址時,應事前通過書面方式向乙方進行通知。在民事訴訟程序時甲方地址變更時應當向法院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 甲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甲方所確認的送達(包括電子通訊地址)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因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當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法院文書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書面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電子送達的,通知發送至甲方確認的電子送達地址視為送達之日。如預留有多個聯系方式或電子郵箱的,最先收到通知的時間視為送達之日。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的,變更后的送達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 因甲方變更通訊地址、通訊方式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乙方無法聯系到甲方的情況下,乙方或司法機關向甲方原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的,視同為乙方已向甲方完成了送達和告知,由此產生的缺席判決、抵、質押物被依法處置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對于前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即使甲乙方未能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文書,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約定,也應當視為送達。
見本合同第三十九條。
見本合同第四十條。
□新車;汽車廠家指導價為人民幣 元。 □二手車;雙方認可的評估價格為人民幣 元。
31.1借款期限(一期一個月): 期;還款日為放款日(含)后第30天,如放款日為29日、30日或31日,則還款日統一為每月28日。 31.2人民幣借款執行利率為第 (1) 種,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該利率為年化利率,采用單利計息)。 (1)固定利率。按照借款發放日前一日的 ① (①1年期LPR;②5年期以上LPR;③其他: ) ① (①加;②減) 個基點(BP)。在貸款期限內利率保持不變。 (2)浮動利率。分段計息,首期執行利率為借款發放日前一日的 (①1年期LPR;②5年期以上LPR;③其他: ) (①加;②減) 個基點(BP);之后按照如下方式確定利率:以每 (①1/②3/③6/④12)個月為一個周期調整利率,每期執行的貸款利率為借款發放日在該周期首月的對應日(如當月無對應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該日為利率調整日)的前一日的 (①1年期LPR;②5年期以上LPR;③其他: ) (①加;②減) 個基點(BP)。借款如涉及分次發放或分次還款時,仍應按照本款確定的執行利率執行。
□受托支付:甲方在此授權乙方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象賬戶,且甲方對其提供的收款賬戶的性質與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乙方將貸款本金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轉入以下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其他: 。
□等額本息還款 □等額本金還款 □等本等息還款 □其他: 。 除本合同或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已收取的貸款利息不予退還。
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甲方如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申請貸款提前結清的,則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提前結清違約金,違約金為: 。
本合同第二十八至四十條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系各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前提下由系統嚴格依據雙方選擇自動生成或人工填寫。各相關方于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理解、選擇,并同意該條款內容。 (以下無合同正文) ............................................................................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住所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其他信息:無 共同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所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其他信息: .............................................................................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